About
免责声明


一、出口管制
匠星须遵守台湾出口管制措施条例内容-贸易法第十三条所发布之任何后继法律或法规,因此藉由匠星光电仪器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匠星)所提供之产品及服务(下称本服务)皆适用本使用条款(下称本条款)。本服务包括匠星所属品牌之产品、网站、网站活动、软体、应用程式、资讯。藉由使用本服务而取得之资料或任何产品,禁止以违反台湾法律的方式转移,使用本服务而取得之产品、网站、网站活动、软体、应用程式、资讯或任何资讯不得直接或间接供作、运至、转让或再出口至禁止或禁运之国家/地区或其人民,亦不得供作核子活动、化学或生物武器或飞弹计画使用。
 
 
二、不正确或错误
 
本服务可能包含会对本服务上资料之品质造成影响之不正确或错误内容。匠星并不担保资料之正确性或即时性。对于匠星或第三方提供之资料,匠星不就其任何错误或疏漏负责。使用本服务之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本服务上产品之叙述、图案及其他声明,可能含有不正确或错误资讯。对于任何此等资讯之正确性或完整性,匠星并未作出任何声明或担保。
此外,本网站上产品之价格及可得性,得由匠星全权决定随时不经通知变更。
 
 
三、订制产品
 
当您提交您的设计内容或构想,匠星希望您可签订一份书面合约,任何对匠星之提交,包括新产品或技术之技术构想、或就现有产品或技术、材料、新产品之改良修正,均应视为系基于下列条款与条件所为:
• 匠星并无就所提交之内容负保密义务或基于机密基础而为收受;
• 对提交内容之任何智慧财产保护,应仅基于专利或著作权之保护;
• 匠星有权全权决定就该提交应支付何等款项(如有);
• 提交者担保,其业经授权进行该提交,且其提交并未违反提交者对于现任或前任雇主或对任何他方之任何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