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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
一、出口管制 |
匠星須遵守台灣出口管制措施條例內容-貿易法第十三條所發佈之任何後繼法律或法規,因此藉由匠星光電儀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匠星)所提供之產品及服務(下稱本服務)皆適用本使用條款(下稱本條款)。本服務包括匠星所屬品牌之產品、網站、網站活動、軟體、應用程式、資訊。藉由使用本服務而取得之資料或任何產品,禁止以違反台灣法律的方式轉移,使用本服務而取得之產品、網站、網站活動、軟體、應用程式、資訊或任何資訊不得直接或間接供作、運至、轉讓或再出口至禁止或禁運之國家/地區或其人民,亦不得供作核子活動、化學或生物武器或飛彈計畫使用。 |
二、不正確或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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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網站上產品之價格及可得性,得由匠星全權決定隨時不經通知變更。 |
三、訂製產品 |
當您提交您的設計內容或構想,匠星希望您可簽訂一份書面合約,任何對匠星之提交,包括新產品或技術之技術構想、或就現有產品或技術、材料、新產品之改良修正,均應視為係基於下列條款與條件所為: |
• 匠星並無就所提交之內容負保密義務或基於機密基礎而為收受; |
• 對提交內容之任何智慧財產保護,應僅基於專利或著作權之保護; |
• 匠星有權全權決定就該提交應支付何等款項(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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